职位详情
岗位职责:
1. 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,纠正违章作业;
2. 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,及时发现、处理、报告安全隐患;
3. 监督民用爆破物品领取、发放、清退作业;
4. 制止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。
岗位要求:
1.20周岁以上,50周岁以下;
2.初中以上文化程度;
3.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;
4.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
5.无犯罪记录
6.具有履行符合《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》(GA990-2012)规定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薪资福利
1.试用期间3个月,月薪3500元(包食宿)
2.试用期满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月薪4000元(底薪)+技能工资(根据个人工作能力逐年递增)+安全奖。(包食宿)
广东省-深圳市-罗湖区20-50岁以上不限不限